1. 贸易法规
赤道几内亚实行自由贸易政策,无进口配额限制。赤道几内亚是中非经济与货币共同体(CEMAC)成员,实行1993年共同体制定的对外统一税率,对来自其他成员国的进口产品免除关税。
1.1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进口管理
进口货物价值超过5万中非法郎,需要申请进口许可证。如果承包的工程属于公共工程项目,企业进口的工程设备和相关材料可以免除关税,但需要到赤道几内亚财政部办理相关手续。限制进口的商品主要有对人体有害的卫浴产品、化学品、有毒废料、化妆品和食品等。
出口限制
赤道几内亚对木材和可可出口实行授权管理。2019年1月1日起,赤道几内亚禁止原木出口。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
赤道几内亚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实行的是撒哈拉南部非洲检疫公约。所有植物、动物进口均需提供出口国的检验检疫证书。
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赤道几内亚是中非经济和关税联盟成员,进口关税分为2大类:一类适用进口关税率;另一类适用中非国家关税联盟成员国对外统一的进口关税率。
除石油产品进口税和含酒精饮料的一些附加税外,中非国家关税联盟成员间所有进口税率都是一样的。具体税率是:生活必需品5%;原料和资本货品10%;中间产品和其他产品20%;高档消费品30%。另外各国可自行规定营业税、临时附加税和特别消费税,营业税分为两种,低税税率 3%-6%,普通税率7%-18%,临时附加税按商品C&F价格徵收,最高不超过30%,特别消费税主要涉及少数奢侈消费品。成员国之间的进口关税率平均是对外统一的进口关税率的1/10。
承包工程进口设备和材料,巴塔地区税率约20%-30%,马拉博地区税率约30%-40%,不同材料税率不同。对政府推动和关注的重点承包工程项目,承建企业可同政府商议有关税率细节。
2. 外国投资法规
2.1 投资主管部门
赤道几内亚贸易和中小企业促进部主管投资。2019年,该部宣佈成立企业註册一站式窗口(www.ventanillaempresarialge.com/),所有企业註册手续均可在此一次性办理,企业註册时限缩短至5天。主要需要的材料为公司营业执照複印件、公司章程、公司管理层名单、註册资本金、法人代表护照複印件、註册许可、无犯罪证明、公证、税号等,大部分材料可委託律所办理。
2.2 投资行业的规定
赤道几内亚政府鼓励外国投资石油勘探、石油开採、渔业、制盐业、牲畜饲养、可可煳、棕榈油、交通运输和通讯、水淨化和卫生设备、农业输入、食品、林业加工、中小型工业、金融服务业、教育和医疗等行业,禁止外国投资军火、炸药、武器等军工领域;禁止投资生产有毒、危险和放射性物质或废物的产品以及酒精饮料(不含啤酒)。
根据2018年4月赤道几内亚最新修订的《外国投资管理办法》,所有从事石油行业或从属该行业的企业和公司的股本中均要有赤道几内亚当地自然人或企业独资法人的股本金。对于石油行业,赤道几内亚方合股人的股本金在赤道几内亚的外资企业中或在赤道几内亚从事经营的外商成立的企业中,不得低于35%。赤道几内亚当地的合股人不得少于3个。在董事会中,赤道几内亚方的董事不得少于1/3。油气领域的政府和/或国有企业在石油领域以及任何从属于该领域的企业中享有优先合股的权力。当其股本超过35%时,可成为在赤道几内亚的外资企业或在赤道几内亚从事经营的外商成立的企业中唯一的一家赤道几内亚方参股企业。
2.3 投资方式的规定
赤道几内亚投资法对外资的投资方式无限制。资金、技术和设备都可以作为出资方式。外国自然人可与当地自然人或法人合资形式进入当地投资。从事非石油行业外企在赤道几内亚投资,并非一定要有赤道几内亚本国伙伴参与。
如何成立公司?
1. 投资註册企业需要办理的手续
1.1 设立企业的形式
赤道几内亚允许设立企业的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Sociedad Limitada)、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 Anónima)、个体经营者(Autónomos)和分公司(Sucursal)等。
根据赤道几内亚政府2018年4月法令,油气行业的外商投资要有赤道几内亚自然人或企业独立法人持有一定比例公司股份。赤道几内亚本自然人或本国企业至少持有公司35%的股份,公司合伙人中至少有3名赤道几内亚人,公司董事会裡,赤道几内亚人至少佔董事会的三分之一,并参与公司管理等内容。赤道几内亚公证人员在对外资公司章程出具公证书前,需要核对公司的营业执照已经注明公司股本包括有赤道几内亚自然人或赤道几内亚法人佔股且符合政府要求的比例。其他行业外商投资不做强制要求。
1.2 註册企业的受理机构
2019年1月,赤道几内亚贸易和中小企业促进部宣佈成立企业註册一站式窗口,所有企业註册手续均可在此一次性办理,企业註册时限缩短至5天(个体经营者缩短至1天)。
该窗口由以下几个部门组成:
(1)技术处(贸易部):主要负责接收、审核企业材料,接待企业来访并提供谘询服务,完成企业或个体经营者系统註册,办理註册缴费手续等;
(2)公证处(司法部):主要负责企业文件认证;
(3)商业登记处(司法部):主要负责企业商业登记和有关表格签发;
(4)税号登记处(财政部):主要负责分配纳税人识别号码;
(5)国库事务处(财政部):主要负责办理国库确认和支付手续。
1.3 註册企业的主要程序
根据赤道几内亚企业註册一站式窗口法令,註册所需材料如下:
(1)个体经营者:个人身份证明(护照)複印件,经营地址平面图。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护照)複印件,公司管理层、股东名单,经营地址平面图,无犯罪证明,公司形式、命名、目的、社会资本、地址、持续时限、股东名单和认股比例、经营方式和利润分配机制等。
(3)分公司:负责人个人身份证明(护照)複印件,母公司章程複印件、母公司註册文件複印件、董事会决议(包括成立分公司决定、分公司命名及目的、分公司负责人名字及权力、地址和联繫方式)。
所有材料应以西班牙语、法语或葡萄牙语提供。
具体註册程序如下:
(1)申请人需到技术处提交註册相关文件,技术处初审后根据註册公司的形式和资本金计算需要缴纳的註册费用,申请人须在72小时内向技术处或国库指定的银行缴纳该费用并取得缴费回执。
(2)缴费成功后,公证处将註册并在系统中登记申请人文件,出具企业名称证明,批准公司章程并公示。
(3)商业登记处对公司进行商业登记并出具证明文件。
(4)税号登记处将向新成立的企业分配纳税人识别号码。
(5)国务事务处办理有关税务支付手续。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赤道几内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