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澳门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
葡语国家重点城市
A
A
A
简
繁
Pt
En
阅读清单
站内搜索
   
澳门
营商环境
营商优势和发展概况
澳门基本资料
发展定位
经济概况
产业结构和行业概况
综合旅游休闲业
中医药大健康产业
现代金融业
高新技术产业
会展商贸及文化体育
区域合作
投资实用资讯
商业企业类型
投资者“一站式”服务流程图
营业准照分类
工業准照
药物工业生产准照
药物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证书申请
金融机构牌照
设立信用机构(包括银行)
设立保险公司
设立金融公司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餐厅牌照
饮料及饮食场所牌照
适用于已落成且具备适当使用准照的建筑物单位内开设饮食/饮料场所的申请
适用于未具备适当使用准照的建筑物单位内开设饮食/饮料场所的申请
临时牌照
持续教育机构执照
商标注册
税务简介
经营须知
对外贸易
澳门市场资讯、营运成本
澳门相关商会联络资料
成功落户澳门的企业
在澳投资营商常见问题20条
营商鼓励措施
从事科技创新业务企业的税务优惠制度
鼓励企业升级发展补贴计划
融资租赁税务优惠制度
工业政策范围内税务鼓励
企业创新研发资助及产学研配对资助
中小企业辅助计划
青年创业援助计划
会展业系列支援和鼓励措施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投资者“一站式”服务
商业配对服务平台
粤港澳大湾区九市商事登记便利服务
商汇馆
营商共享库
「跃」会澳门
会展竞投及支援”一站式”服务
中葡商贸导航
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及人才信息网
葡语国家食品展示中心
资源中心
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指南
模拟计算器
线上模拟计算器
模拟计算器连结
电子表格
施政报告
法律法规
其他有用资讯
视频区
经贸资讯及新闻
IPIM新闻
经贸资讯
联络资料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
政府部门
贸易及投资推广机构
澳门
>
投资实用资讯
>
营业准照分类
>
金融机构牌照
>
设立信用机构(包括银行)
设立信用机构(包括银行)
批给许可的要求/条件
本地信用机构须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
如申请成立银行,公司资本不得少于3亿澳门元,有限制业务银行的公司资本不得少于1亿澳门元
公司资本须于设立时以现金全数缴付,且至少将有关金额的一半存入澳门金融管理局或获许可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经营的信用机构,以供澳门金融管理局支配。
本地信用机构的行政管理机关须由至少5名具适当资格的董事组成,其中3名董事须常居于澳门特别行政区且其中至少1名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董事为法人时,须指定具适当资格的自然人以该法人名义担任有关职务。
外地信用机构的分行的管理须由至少2名具适当资格、足够专业经验和具实际领导分行的权力,且常居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受托人负责。
信用机构拟在获许可经营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新业务,又或推出新金融产品或服务,包括金融创新,须预先取得澳门金融管理局的不反对意见。
详情请浏览
此处 a>。
执行部门:澳门金融管理局
最后更新日期: 18/12/2023
Skip to content
This site is registered on
wpml.org
as a development 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