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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创新研发资助及产学研配对资助

企业创新研发资助计划

配合特区政府施政方针,透过资助本澳企业开展创新研发,营造企业研发氛围,促进企业研发投入,推动产学研开展更紧密的合作,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培育新兴产业,推动产业适度多元发展。此计划按申请金额分为三个类别:

  1. A 类项目: 不超过100 万澳门元;
  2. B 类项目: 100 万澳门元以上,但不超过300 万澳门元;
  3. C 类项目: 300 万澳门元以上,但不超过500 万澳门元。
  1. 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企业可提出申请:
    1.1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注册一年或以上;
    1.2 无拖欠澳门特别行政区税款及倘有的社会保障供款。
  2. 倘申请A 类项目,申请实体尚须符合以下条件:
    2.1 本澳居民持股比例占50%以上;
    2.2 全职员工不少于三人;
    2.3 若全职员工少于三人,则须获设立于澳门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推荐。
  3. 倘申请B 类或C 类项目,申请实体尚须符合以下条件:
    3.1 全职员工不少于五人;
    3.2 为经第1/2021 号法律《从事科技创新业务企业的税务优惠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科技创新业务企业评审委员会”依法认定的“从事科技创新业务的企业”,或曾获得科技基金科研项目资助的企业,但不妨碍特区政府其他相关部门认证的科技企业。

注:申请企业须配套投入研发经费,投入金额不少于科技基金的资助金额。

其他详情请查阅:https://www.fdct.gov.mo/zh_tw/enterprise_funding.html

 

企业产学研配对资助计划

为配合澳门特别行政区科技发展政策的目标,鼓励企业重视科技研发,支持企业就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开展产学研合作,为通过科技基金 [产学研线上配对平台] 成功配对的企业给予部分研发成本的资助,以推动成果及解决方案的落地。申请条件:

  1.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注册的商业企业主或商业企业。
  2. 本澳居民持股比例占50%以上。
  3. 全职员工不少于三人(若少于三人,则须获设立于澳门的国家级众创空间推荐)。
  4. 所申请项目已透过科技基金 [产学研线上配对平台] 成功配对,且技术提供方须为高等院校。

申请及资助金额

  1. 申请金额:不超过25万澳门元;
  2. 企业配套资金:不少于资助金额;
  3. 资助款项按实报实销的方式,于项目通过结题后发放。

其他详情请查阅:https://www.fdct.gov.mo/zh_tw/iurm_saf.html

 

执行部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