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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程序及指南

私人投資法(第15 /2017號法律)

促進私營經濟發展是東帝汶共和國憲法第140條列明的一項任務,該條規定了在考慮國家利益的情況下,政府有責任鼓勵國內投資和創造吸引外商投資的條件。

資料來源:私人投資法


私人投資程序規章(第
2/2018號政府法令)

私人投資法律制度的改革按8月23日第15/2017號法律執行。該法律簡化和減少了國內及外商投資規則的繁瑣程序,以進一步吸引私人投資,從而促進經濟多元發展和增長。

資料來源:私人投資程序規章


稅收和關稅法(第8/2008號法令)

本法令旨在減輕基於東帝汶的實際情況而被視為比例不當或過度的財政負擔。

資料來源:第08/2008號法令「稅收和關稅法」 (英文)    (葡文)


《外商投資法》(第
5/2005號法律)

《國家發展計劃》中所制定的促進經濟增長和推動私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是創造就業和減少貧困的根本手段。

資料來源:《外商投資法》


勞動法4/2012號議會法案

通過東帝汶過渡當局5月1日第2002/05號條例,東帝汶《勞動法》獲得批准,並自該日起成為規範國家勞資關係的法律。

資料來源:《勞動法》

 

開辦業務 

法律框架

開辦業務必須基於以下法律:

  1. 第4/2004號政府法律(商業公司)
  2. 第7/2006號政府法令(商業登記)
  3. 第18/2010號政府法令(公司註冊)


設立業務:

儘管東帝汶目前還沒有一站式的商業登記服務,但一般而言,在東帝汶開辦業務並不複雜。東帝汶商業註冊認證中心是負責商業登記及認證的政府機構。

1.        商業登記

• 設立法人實體

• 填寫商業註冊認證中心的申請表

• 註冊證明和商業登記證明

2.        稅務登記

• 向稅務機關登記

• 作為商業登記的一部分,由商業註冊認證中心發出相關證明

• 稅務編號(TIN)

3.        一般營業執照 

• 低/高風險營業執照

• 作為商業登記的一部分,由商業註冊認證中心發出

• 活動授權(低風險業務)/營業執照(高風險業務)

4.        行業執照(如需要)

• 按業務經營性質要求的行業特定執照(即酒店業的衛生標準資格或酒店評級)

• 商業註冊認證中心將提供所需的其他行業執照清單

• 執照由職能部委發出

東帝汶的商業登記流程最長為五個工作日,如果出現任何後續問題,可能需要更長時間。所有註冊必須線下完成(即在商業註冊認證中心的辦公室親身辦理),而政府有計劃在不久的將來提供網上註冊。至於公司的資本,企業主可以自由決定資本價值(最低資本價值為1美元)。

資料來源:東帝汶貿易投資局「開辦業務的概況介紹」小冊子

 

貿易

在東帝汶,絕大多數的商品和服務都是從亞洲進口的,包括燃料、水泥、建築材料、煙草和機動車輛。主要出口物包括:原油、咖啡、庫奎果、鋁和其他一系列農產品。

 

貨物進口

將貨物(例如貨櫃)進口到東帝汶需要透過報關行代表企業主透過東帝汶海關服務「海關數據自動化系統」(ASYCUDA電子系統)提交報關單。報關中介收費將經由雙方同意而落實。而進口特定貨物需要特殊許可證,該等貨物包括活體動物、活體植物、動物/蔬菜產品、機動車輛和火器等。


貨物出口

從東帝汶出口的貨物需要透過報關行代表企業主提交報關單以及其他所需文件(如出口許可證、原產地證明等),其後海關將檢查所提交的文件,親自檢查貨物並協助裝載出口貨物,而出口商只需支付1美元的行政費用。


清關和關稅

若所有文件正確無誤並成功提交,貨物可在24小時內清關。關稅為進口貨物價值的2.5%,進口應稅貨物的稅率為2.5%。如果貨物在帝力機場或帝力港存放超過20天,將會收取倉儲費(一般為貨物價值的5%)。

貨物稅適用於一系列商品,包括酒精飲料、煙草、汽油產品、汽車(價值超過70,000美元)和私人船隻/飛機。


報關行

東帝汶設有多間報關行:

報關行: https://www.mof.gov.tl/customs/importing-cargo/customs-brokers-list/?lang=en

資料來源:東帝汶貿易投資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