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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程序及指南

法律、行政程序及指南

私人投资法(第15 /2017号法律)

促进私营经济發展是东帝汶共和国宪法第140条列明的一项任务,该条规定了在考虑国家利益的情况下,政府有责任鼓励国内投资和创造吸引外商投资的条件。

资料来源:私人投资法


私人投资程序规章(第
2/2018号政府法令)

私人投资法律制度的改革按8月23日第15/2017号法律执行。该法律简化和减少了国内及外商投资规则的繁琐程序,以进一步吸引私人投资,从而促进经济多元發展和增长。

资料来源:私人投资程序规章


税收和关税法(第
8/2008号法令)

本法令旨在减轻基于东帝汶的实际情况而被视为比例不当或过度的财政负担。

资料来源:第08/2008号法令「税收和关税法」 (英文)  (葡文)

 

《外商投资法》(第5/2005号法律)

《国家發展计划》中所制定的促进经济增长和推动私营企业發展的政策是创造就业和减少贫困的根本手段。

资料来源:《外商投资法》

 

劳动法4/2012号议会法案

通过东帝汶过渡当局5月1日第2002/05号条例,东帝汶《劳动法》获得批准,并自该日起成为规范国家劳资关係的法律。

资料来源:《劳动法》

 

开办业务 

法律框架

开办业务必须基于以下法律:

  1. 第4/2004号政府法律(商业公司)
  2. 第7/2006号政府法令(商业登记)
  3. 第18/2010号政府法令(公司註册)


设立业务:

儘管东帝汶目前还没有一站式的商业登记服务,但一般而言,在东帝汶开办业务并不複杂。东帝汶商业註册认证中心是负责商业登记及认证的政府机构。

1.        商业登记

• 设立法人实体

• 填写商业註册认证中心的申请表

• 註册证明和商业登记证明

2.        税务登记

• 向税务机关登记

• 作为商业登记的一部分,由商业註册认证中心發出相关证明

• 税务编号(TIN)

3.        一般营业执照 

• 低/高风险营业执照

• 作为商业登记的一部分,由商业註册认证中心發出

• 活动授权(低风险业务)/营业执照(高风险业务)

4.        行业执照(如需要)

• 按业务经营性质要求的行业特定执照(即酒店业的卫生标准资格或酒店评级)

• 商业註册认证中心将提供所需的其他行业执照清单

• 执照由职能部委發出

东帝汶的商业登记流程最长为五个工作日,如果出现任何后续问题,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所有註册必须线下完成(即在商业註册认证中心的办公室亲身办理),而政府有计划在不久的将来提供网上註册。至于公司的资本,企业主可以自由决定资本价值(最低资本价值为1美元)。

资料来源:东帝汶贸易投资局「开办业务的概况介绍」小册子

 

贸易

在东帝汶,绝大多数的商品和服务都是从亚洲进口的,包括燃料、水泥、建筑材料、烟草和机动车辆。主要出口物包括:原油、咖啡、库奎果、铝和其他一系列农产品。

 

货物进口

将货物(例如货柜)进口到东帝汶需要透过报关行代表企业主透过东帝汶海关服务「海关数据自动化系统」(ASYCUDA电子系统)提交报关单。报关中介收费将经由双方同意而落实。而进口特定货物需要特殊许可证,该等货物包括活体动物、活体植物、动物/蔬菜产品、机动车辆和火器等。


货物出口

从东帝汶出口的货物需要透过报关行代表企业主提交报关单以及其他所需文件(如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等),其后海关将检查所提交的文件,亲自检查货物并协助装载出口货物,而出口商只需支付1美元的行政费用。


清关和关税

若所有文件正确无误并成功提交,货物可在24小时内清关。关税为进口货物价值的2.5%,进口应税货物的税率为2.5%。如果货物在帝力机场或帝力港存放超过20天,将会收取仓储费(一般为货物价值的5%)。

货物税适用于一系列商品,包括酒精饮料、烟草、汽油产品、汽车(价值超过70,000美元)和私人船隻/飞机。


报关行

东帝汶设有多间报关行:

报关行: https://www.mof.gov.tl/customs/importing-cargo/customs-brokers-list/?lang=en

资料来源:东帝汶贸易投资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