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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

对外贸易

自由港及单独关税区

澳门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市场,享有自由港及单独关税区地位,没有外汇管制,资金进出自由,进口货物(如原材料、机器设备)无须缴付税款。

根据《消费税规章》,含酒精饮料〈酒精强度以容积计算高于或相等于30%(20º)〉之饮料(米酒除外)、菸叶进口,须缴付消费税。

 

报关及清关

凡拟出口/进口受预先许可制度约束之货物(第209/2021号行政长官批示附件二表A及表B之货物),均须向有关之权限实体申请出口/进口准照,并于寄货/提货当日,连同所需文件交予海关站办理清关手续。其馀货物进出口,只须于提货/寄货当日提交已填妥之进口/出口申报单,连同所需文件交予海关站办理清关手续。凡受卫生检疫及动植物检疫约束之货物进口,均须接受市政署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