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程序及指南
法律、行政程序及指南
法律:
1.商業公司法
第262/86號法令(葡文)
2.商業註冊法
第403/86號法令(葡文)
3.勞動法
第7/2009號法律(葡文)
4.外國人入境、停留、出境及被逐出本國領土的法律制度
第102/2017號法律(葡文)
開立公司流程
「即時」”EMPRESA NA HORA”開立公司程序
不需一個小時,就可以正式成立一家獨資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
所有程序均可在全國各地任一「即時」開立公司(Empresa na Hora)櫃檯辦理,合夥人只需提供必要的文件,便可立即創立公司。
備註:總部設於國外的商業公司及民間社團亦可於葡萄牙設立常駐代表機構(如分支機構)。該過程類似於「即時」開立公司(Empresa na Hora),但是在「即時」開立公司的分支(Sucursal na Hora)櫃檯上辦理。
1.獲取稅號(NIF)
稅號(NIF)可在葡萄牙任何金融服務機構、公民服務站或領事機構申請。
2.「即時」開立公司
在獲得稅號(NIF)至少24小時後,合夥人/股東可前往「即時」開立公司(Empresa na Hora)櫃檯。若本人無法到場而須由第三方為代表,則須出示授權書、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和稅號(NIF)。
備註:只要申請人通過電子證書(如公民證;律師、代理人和公證員的電子證書)驗證自己的身份,則可在線上開立公司。
3.提交《活動開始聲明》
出於稅務目的,經註冊會計師簽署的《活動開始聲明》可立即在櫃檯提交,或在15天內前往財政部門或通過財務門戶網站提交。
4.存入資本額
公司成立後,合夥人/股東須在五個工作日內以公司的名義將公司資本額存入銀行。如果是有限公司或獨資公司,該資本額可交付給公司的保險箱,直到第一個財政年度結束。
資料來源:投資里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