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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政策及優惠措施

稅務政策及優惠措施

企業所得稅


機動運輸工具稅(IVM)


個人所得稅(IRT)


投資所得稅(IAC)


不動產稅(IP)


特別消費稅


印花稅


增值稅


流動性外匯交易特別稅(CEOCIC)

稅收制度

安哥拉稅制適用於整個國家。

 

1. 企業所得稅

(10月22日第19/14號法律,經7月20日第26/20號法律修訂)

 

企業所得稅(II)是對從事任何商業或工業性質的活動所獲得的利潤(無論附帶與否)進行徵收的稅種。

以下活動均屬商業或工業性質:

農業、水產養殖業、家禽業、林業、畜牧業及漁業;

在任何性質的合同中執行調解、中介或代理活動;

從事由保險和博彩監管實體、安哥拉國家銀行和資本市場委員會監管的活動;

企業活動,其對象僅包括管理不動產、股權或其他證券的投資組合;

基金會、自治基金、合作社和慈善機構的活動;

以公司或協會形式從事自由職業。

稅率:

企業所得稅的一般稅率為25%。對於完全來自農業、水產養殖業、養蜂業、家禽養殖業、漁業、林業和畜牧業活動的收入,單一稅率為10%。

對於來自銀行和保險業、電信運營商和安哥拉石油公司活動的收入,適用於35%的單一稅率。

 

2. 機動運輸工具稅(IVM

該稅種是對依法在相應的公共服務部門登記或註冊的機動運輸工具徵收的,即:

輕型和重型汽車;

摩托車、輕型摩托車、三輪車和四輪車;

飛機;

船隻。

 

表1(摩托車、輕型摩托車、三輪車、四輪車、輕型和重型車輛)

項目 類別 汽缸容積 稅額(寬扎)
1 I類摩托車、輕型摩托車、三輪車、四輪車 125毫升以下 1,850.00
2 II類摩托車、輕型摩托車、三輪車、四輪車 126至450毫升 2,450.00
3 III類摩托車、輕型摩托車、三輪車、四輪車 451毫升以上 3,050.00
4 I類輕型車輛 1,500毫升以下 4,300.00
5 II類輕型車輛 1,501至1,800毫升 4,900.00
6 III類輕型車輛 1,801至2,400毫升 6,750.00
7 IV類輕型車輛 2,401毫升以上 9,200.00
8 I類重型車輛 10噸以下 10,450.00
9 II類重型車輛 10噸以上 15,350.00

 

表2(船隻)

組別 總噸位 推動功率(HP 統一稅額(寬扎)
  2以下 25至50 250,000.00
    50以上 375,000.00
2 3至10 50以下 562,500.00
    50以上 787,500.00
3 11至30 100以下 1,023,750.00
    100以上 1,330,875.00
4 31至50 100以下 1,730,138.00
    100以上 2,249,179.00
5 51至70 100以下 2,923,933.00
    以上 3,508,719.00
6 71以上 100以下 4,210,463.00
    100以上 5,052,556.00

 

表3(飛機)

組別 獲許可起飛之最大重量(公斤) 稅額(寬扎)
1 600以下 500,000.00
2 600至1,000 688,680.00
3 1,000至1,400 938,650.00
4 1,400至1,800 1,315,522.00
5 1,800至2,500 1,831,405.00
6 4,200至5,700 2,535,351.00
7 57,000至10,000 4,569,594.00
9 10,000至20,000 4,877,272.00
10 20,000以上 5,146,684.00

每年1月至6月對上一年度的機動運輸工具稅進行結算和繳付。

 

 

3. 個人所得稅(“IRT”)

個人所得稅(IRT)是對自僱人士(自由職業者、工商從業人員)或僱員(非獨立工作者)的收入徵收的稅種。

就本稅種而言,工作收入包括所有作為工資、薪酬、月俸、酬金、額外收入、賞金、津貼、獎金、佣金、出資、出席費、薪金、罰款分擔、花銷以及其他附加報酬。

稅率:

須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遵循以下稅率:

A 《個人所得稅法》所附表格中的稅率;

B

 

免徵預提所得稅的應課稅收入要按25%的稅率徵收。

須徵收預提所得稅的應課稅收入稅率則為6.5%。

C

 

免徵預提所得稅的應課稅收入要按25%的稅率徵收。

須徵收預提所得稅的應課稅收入稅率則為6.5%。

 

 

4. 投資所得稅(“IAC”)

投資所得稅(IAC)是對簡單的資本投資所得的收入徵收稅項的稅種。收益分為兩部分:分別為A和B。

稅率:

投資所得稅的稅率為5%,10%和15%。

A 本組別包括無論採用任何形式借出資本的利息;來自信貸協議的收入以及因延遲分期付款或拖欠付款產生的收入。
B 以商業和合作形式分配給商業和民用公司的合夥人和股東(不論是否為安哥拉居民)的利潤;公司發行的債券和股本證券以及國庫券、國庫債券和中央銀行證券的利息、攤銷溢價及其他報酬;從最後一次到期或發行或首次配售與轉讓的期間,債券和股本證券、國庫券、國庫債券和中央銀行債券的利息、攤銷溢價及其他報酬的金額;合夥人或股東對公司的供應或津貼的利息;常用賬戶中的利息餘額;公司因暫停活動而獲得的款項;股本賬戶合同的利潤;發行預購股票;特許權使用費;幸運抽獎、摸彩、彩票、博彩;出售股份所得的資本收益或其他;以上所述無需繳納稅或個人所得稅、但應繳納投資所得稅的收入。
稅率 A組所列舉之活動應按15%的稅率徵稅,而B組則按10%的稅率徵稅,但在受管控市場上的交易所得收入以及因暫停活動所獲得的補償收入除外,在這些情況下按5%的稅率徵稅。

 

5. 不動產稅(IP

不動產稅(IP)是針對城市或農村建築中不動產的財產價值以及因其獲得的收入所徵收的稅種。(不論該轉讓是通過無償或有償方式進行)

稅率:
適用於都市房地產的持有不動產稅稅率(建設用地除外)按下列表格核算:

序號 財產價值(寬扎) 稅率 固定稅額
1 5,000,000.00以下 0.1%  
2 5,000,555.00至6,000,000.00   寬扎: 5,000.00
3 6,000,000.,00以上(超過5,000,000.00的部分) 0.5%  

適用於建設用地的不動產稅率為0.6%;

適用於租賃建築的不動產稅率為25%;

不動產轉讓稅率為2%;

自《不動產稅法》生效、批給、佔用或最後一次轉讓之日起連續三年或累計六年內,超過1年未使用的建築物以及未達到有效使用標準的建設用地,均需繳納應繳稅額50%的附加稅。

 

6. 特別消費稅

(4月24日第8/19號法律)

特別消費稅(IEC)是對《特別消費稅法》中載明內容所提及的、在國家領土上生產、進口和引進的消費商品(無論是否來自於非法活動)所徵收的稅種。

稅率:
特別消費稅稅率按照《特別消費稅法》所附表格中的規定實行。

https://www.ucm.minfin.gov.ao/cs/groups/public/documents/document/aw4x/ntc2/~edisp/minfin1576200.pdf

 

7. 印花稅

印花稅是對法典所附表格或特殊法律中規定的所有行為、合同、文件、憑證、書籍、證件、業務及其他事實所徵收的稅種。

民事、商業及土地登記局、公證處、信貸機構、金融公司、出租人和分租人、承租人和分租人、保險公司、被保險人(相對於保險費的總和或者與風險位於安哥拉的外國保險公司簽訂合同所產生的其他金額總和)和轉讓人均有義務清算並向國家繳納印花稅。

 

稅率:

稅率按照法典所附表格中的規定實行,以絕對值或百分比表示。

 

8. 增值稅

增值稅(IVA)是對納稅人在本國境內有償提供的貨物運輸和服務以及貨物進口所徵收的稅種。

稅率:

增值稅稅率如下:

14%,作為一般稅率,適用於一般制度下納稅人進行的所有業務;

7%,適用於簡化制度下納稅人的有效收入;

5%,適用於《增值稅法》附件一表格中所列各種貨物的進口及運輸業務,以及農業投入;

2%,適用於在卡賓達省進行的貨物進口及運輸。

 

9.流動性外匯交易特別稅(“ CEOCIC”)

CEOCIC是對根據外國技術援助或管理服務合同向國外進行的銀行轉賬徵收的稅種。

適用稅率為向國外轉賬金額的10%。

指示銀行交易的人士有責任在請求進行交易前,向稅務部門繳付。

資料來源:

  • 安哥拉稅務總局
  • 安哥拉美國商會(AmCham Angola)和安哥拉私人投資和出口促進局(Aipex)- 安哥拉投資指南

 

鼓勵措施

對私人投資項目,根據其所屬的投資制度,給予稅收及海關優惠。

1. 事先申報制度:適用於在《私人投資法》規定的優先行業之外進行的私人投資。

期限 2
稅種 減稅百分比
企業所得稅 20%
印花稅 50%
投資稅 25%


2. 特殊制度:
適用於在優先行業進行的投資,根據其所在的發展領域給予稅收優惠。

期限 A B C D

其他優惠

BCD

2 4 8 8
稅種 減稅百分比  
企業所得稅 20% 60% 80% 40% 4年內減少50%的攤銷和重新合併稅。
投資稅 25% 60% 80% 40%
不動產所得稅 N/A 50% 75% 37.5%
物業轉移稅 50% 75% 85% 42.5%  

資料來源:

  • 安哥拉稅務總局
  • 安哥拉美國商會(AmCham Angola)和安哥拉私人投資和出口促進局(Aipex)- 安哥拉投資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