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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政程序及指南

法律、行政程序及指南

1.《2018年私人投資法》

(2018年6月26日第10/18號法律)

該法律適用於安哥拉所有的私人投資項目,不論其投資額為多少(由國家持有全部或大部分資本的公共領域公司實施的投資項目或由特別法律規定的行業的有關項目除外)。

 

根據上述法律,有兩種私人投資制度:事先申報制度和特別制度。事先申報制度包括向主管部門提交簡要的私人投資提案,以便登記註冊和給予優惠(在提交投資項目之前,公司必須已經成立);特別制度適用於在本法規定的優先部門和開發區中進行的投資項目。

(葡文) (中文) (英文)

備註:4月22日第10/21號法律–修改《私人投資法》(2018年6月26日第10/18號法律):

 

這些修正案旨在改善投資者的條件,同時有利於吸引私人投資進入安哥拉。該法案引入了契約制度,允許安哥拉政府與項目投資者透過協商制定獎勵措施和便利措施,並引入了利用國內外貸款等規定。

 

2.《競爭法》

該法律適用於在安哥拉長期或不定期進行的所有經濟活動,以及所有公共和私人公司、公司集團、合作社、商業協會以及任何其他具有或不具有法人資格的法人。

 

需要強調的是,《競爭法》規定成立競爭監管局,該機構將遵循促進和維護競爭的公共利益原則。

(葡文)

 

3.《一般勞動法》

(經第15/15號修正案修訂的2015年6月15日第7/15號法律)。

上述法律適用於安哥拉所有在組織範圍內並在其授權和指導下為他人(包括公共企業)提供有償活動的僱員。

此外,《一般勞動法》亦適用於非本地外籍員工。在這方面需要指出的是,每家公司僱員中的非本地外籍員工佔比最多不能超過30%,其餘70%必須由本國員工或僑居本國的外籍員工組成。

(葡文)

應當注意的是,除了基本工資和其他強制性福利外,所有員工在每一個有效的服務年度內都有權獲得至少50%的基本工資作為假期津貼,以及至少50%的基本工資作為聖誕津貼。

資料來源:

  • 安哥拉投資指南 – 安哥拉駐波爾圖總領事館
  • 安哥拉美國商會(AmCham Angola)和安哥拉私人投資和出口促進局(Aipex)- 安哥拉投資指南
  • 安哥拉私人投資和出口促進局 (Aipex)

 

 

投資及成立公司的程序

1.如何在安哥拉投資

第一步先從申請登記投資提案開始,投資者可以通過私人投資處理電子系統(SETIP)進行註冊,或者直接與安哥拉私人投資和出口促進局(AIPEX)的服務部門聯繫,出於必要目的,須提交以下文件:

  • 私人投資提案的註冊申請書;
  • 適當填寫的《投資項目申報表》及其附件(可在AIPEX的接待櫃檯獲取紙質版或在gov.ao網站獲取電子版);
  • 若是個人,須提供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身份證或護照);
  • 若是法人,則需提供《商業登記證明》的副本;
  • 決定註冊投資項目的決議記錄;
  • 具備資金或其他方式開展所申報之私人投資項目的證明文件(若為現金投資,須提供銀行證明;若為機器設備形式,須提供由原產地經正式認證的資產評估實體出具的適當文件);
  • 培訓計劃及逐步以本國勞動力取代外國勞動力的計劃;
  • 若申請人有代理人,須出示授權書。


2.註冊公司

無論是適用本國或外國私人投資規定的公司,以及須符合特別要求的從事特定行業的公司,所有公司均須在商業登記局、稅務局、國家社會保障局、國家統計局等機構註冊。

目前可以在“公司專用窗口”(Guichê Único da Empresa)進行許多成立公司或合夥企業的必要操作,例如申請受理要採用的名稱、公證書、商業登記,以及在《政府公報(Diário da República)》上公佈公司章程。

 

資料來源:安哥拉美國商會(AmCham Angola)和安哥拉私人投資和出口促進局(Aipex)- 安哥拉投資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