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概況和營商優勢
- 澳門特別行政區於1999年12月20日成立,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踐行“一國兩制”,社會安全穩定,經濟穩步發展。
- 實行簡單低稅制,所得補充稅和職業稅最高稅率僅為12%。
- 資金自由流動,採用貨幣局制度,澳門元的發行有百分百外匯儲備支持。
- 商業運作準則與國際慣例相適應,外地與本地投資者成立公司的手續相同,為來自世界各地的投資者提供理想的投資營商環境。
- 截至2021年10月,澳門特別行政區給予81個國家和地區的國民法定豁免“簽證”或“入境許可”;同意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和地區已達144個。
- 截至2021年10月,澳門分別與中國內地、葡萄牙、比利時、莫桑比克、佛得角等8個國家和地區簽署《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有利降低跨域運作企業的稅務和個人稅負,並與澳大利亞、瑞典、印度、英國、愛爾蘭等16個國家簽署《稅收信息交換的協定》,有利構建公平的國際稅收環境。特區政府於2018年至2021年財政年度豁免澳門企業從葡語國家取得或產生收益的所得補充稅,但以有關收益已在當地完稅者為限。
-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自2004年起實施,並在之後簽署了10份補充協議和多份子協議,主要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技術合作四個經貿領域。
- 參與逾120個國際組織,包括世界貿易組織(WTO)、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世界旅遊組織(UNWTO)等。
“本網站”所提供資料僅供參考。“本網站”無法確保資料100%不含電腦病毒,如以超文本連接“本網站”務請預先徵得同意;若引用“本網站”數據請務必指出來源及具體計算或統計方法。“本網站”將竭力確保資料之準確性和可靠性,倘若因資料不正確或遺漏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或損害,“本網站”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網站”有部分連結指向其他機構網站的資訊或電子服務,這些連結僅為使用者提供方便,“本網站”不對這些內容及電子服務負有任何的責任,也不對使用這些網站所導致的任何損害或損失負任何責任。當通過這些連結去到任一個外部網站時,表示閣下已經離開“本網站”,並且受到該等網站的使用條款及私隱方針所規範。
如“本網站”各語言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繁體中文版本為準。…
[bookmarks]
[links]
[blogr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