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定位
發展定位
國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支持澳門豐富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內涵,支持粵澳合作共建橫琴,擴展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功能,打造以中華文化爲主流、多元文化共存的交流合作基地。
澳門將充分發揮獨特優勢,圍繞落實“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發展定位,加大力度發展以中醫藥研發製造為切入點的大健康産業、現代金融、高新技術、會展商貿和文化體育等産業,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構建適度多元及可持續發展的産業結構。
《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
“二五”規劃的發展目標是不斷增強澳門發展的動力、活力、創新力、競爭力和持續力,努力實現“精、優、特、專、美”發展,建設現代、美麗、幸福、安全、和諧的澳門。
“二五”規劃五個主要內容 Ø 加快經濟適度多元發展 Ø 推動社會民生建設優化 Ø 深入推進宜居城市建設 Ø 不斷提升公共治理水平 Ø 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
《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年)》
在全面對接國家“十四五”規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基礎上,特區政府以“二五”規劃和“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為依據,堅持問題導向,立足澳門實際,編製《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規劃(2024-2028年)》,是澳門特區首個全面系統的產業發展規劃。
規劃背景與總體要求
基本原則
- 發揮優勢 多元發展
- 市場主導 政府引導
- 解放思想 包容開放
- 創新驅動 綠色發展
- 統籌兼顧 協調發展
- 實事求是 務實有為
總體發展目標
- 充分發揮澳門的特殊優勢,把握國家發展機遇
- 圍繞“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發展定位,按照“二五” 規劃有效落實“1+4”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策略
- 逐步提升四大產業的比重,不斷增強經濟的發展動能和綜合競爭力,爭取未來非博彩業佔本地生產總值約六 成的比重
- 澳門特別行政區於1999年12月20日成立,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踐行“一國兩制”,社會安全穩定,經濟穩步發展。
- 實行簡單低稅制,所得補充稅和職業稅最高稅率僅為12%。
- 資金自由流動、採用貨幣局制度、匯率穩定,澳門元的發行有百分百外匯儲備支持。
- 商業運作準則與國際慣例相適應,外地與本地投資者成立公司的手續相同,為來自世界各地的投資者提供理想的投資營商環境。
- 共有10所高等院校,澳門大學及澳門科技大學入選Quacquarelli Symonds(QS)2024年世界大學及2024年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 THE)世界大學排名,排名進步顯著。同時,澳門旅遊學院在Quacquarelli Symonds(QS)2023年世界大學“款待及休閒管理”學科排名位列澳門及亞洲第1位,全球第10位
- 截至2023年11月,澳門特別行政區給予81個國家和地區的國民法定豁免“簽證”或“入境許可”;同意給予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和地區已達144個。
- 截至2023年11月,澳門分別與中國內地、葡萄牙、比利時、莫桑比克、佛得角等8個國家和地區簽署《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合作文件,有利降低跨域運作企業的稅務和個人稅負,並與澳大利亞、瑞典、印度、英國、愛爾蘭等16個國家簽署《稅收信息交換的協定》,有利構建公平的國際稅收環境。特區政府於2024年財政年度豁免澳門企業從以葡文作為正式語文國家取得或產生收益的所得補充稅,但以有關收益已在當地完稅者為限。
- 《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自2004年起實施,並在之後簽署了10份補充協議和多份子協議,主要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技術合作四個經貿領域。特區政府參加逾190個國際組織和機制,活動內容日益豐富,參與程度逐步加深,包括世界貿易組織(WTO)、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世界旅遊組織(UNWTO)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