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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現行稅種

內地現行稅種


企業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


增值稅


消費稅


關稅

內地現行稅制下共有18個稅種,按照徵稅對象可分為五大類:

  • 所得稅類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
  • 流轉稅類增值稅消費稅關稅
  • 財產和行為稅類:房產稅、契稅、車船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船舶噸稅
  • 資源稅類:資源稅
  • 特定目的稅類: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耕地占用稅、煙葉稅、環境保護稅

本文將對比較重要的五個稅種進行概要介紹(以下貨幣單位為人民幣)。

資料來源:商務部

 

1. 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稅率表

企業所得稅 稅率
企業所得稅 25%
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12.5%、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0%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 15%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中國服務外包示範城市) 15%
綫寬小於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 15%
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 15%
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 15%
廣東橫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 15%
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10%
對從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業(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15%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10%

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12.5%、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1)舉例:應納稅所得額280萬

1、應納稅所得額100萬部份=100×25%×20%=5萬

2、應納稅所得額100萬-300萬部份=180×50%×20%=18萬

3、最終應納企業所得稅=5萬+18萬=23萬

簡化計算=(100×5%)+(180×10%)=23萬

(2)其他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稅×稅率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恢復元氣、增強活力,支持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徵收所得稅。

個體工商戶已經繳納當年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可自動抵減以後月份的稅款,當年抵減不完的可在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也可直接申請退還應減免的稅款。

減免稅額計算公式:
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關於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現將有關稅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二、本公告所稱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三、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 個人所得稅

年度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稅率表(按60,000起征點-綜合所得適用):

級數 年應納稅所得額 預扣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過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1)本表含稅級距中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减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

計算公式:

全年應納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綜合所得金額-各項社會保險金-專項附加扣除-起征點6萬元的餘額

(2)綜合所得指4項勞動性所得(工薪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費用按800元計算,收入4,000元以上以收入减除20%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在此基礎上,稿酬所得的收入額再减按70%計算。勞務報酬所得適用20%至40%的超額累進預扣率。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比例預扣率。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級數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預扣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20,000元的 20 0
2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 應納稅所得額計算

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應納稅所得額=收入×(1-20%)

稿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收入×(1-20%)×70%

  • 稅額計算公式: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3. 增值稅

企業的稅務性質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一般納稅人,另外一種是小規模。稅務性質决定企業的增值稅納稅稅率。

      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有3檔:5%、3%、1%
(受疫情影響,階段性减免)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分為4檔:13%、9%、6%、0%

  • 小規模納稅人

(1)增值稅稅率3%(一般適用):3%是小規模納稅人最常用的一種徵收率,計算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3%)

應納稅額=銷售額×3%

(2)增值稅稅率5%(特定範圍):銷售不動產,不動產租賃等的時候,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稅率則是5%。這是小規模納稅人比較特殊的一種徵收率,計算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5%)

應納稅額=銷售額×5%

(3)增值稅稅率1%(階段性减免)

這是特殊階段减免適用的增值稅稅率。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複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徵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减按1%徵收率徵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减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該政策2021年1月1日暫繼續執行,待正式文件出台後,以正式文件為准。計算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

應納稅額=銷售額×1%

 

小規模企業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專用發票除外)

  •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

  • 適用增值稅差額徵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政策。
  • 按固定期限納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選擇以1個月或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一經選擇,一個會計年度內不得變更。

舉例:季度收入28萬元,其中增值專用發票金額10萬元,增值稅普通發票金額18萬元,

應納稅額=100,000×3%=3000元;增值稅普通發票部分免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2021年3月31日發佈 財政局 稅務總局關於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的公告》,為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發展,明確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 一般納稅人

(1)增值稅稅率13%

銷售貨物或者進口貨物、銷售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3%的增值稅稅率。計算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3%)

應納稅額=銷售額×13%

(2)增值稅稅率9%

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建築服務、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糧食等其他國務院規定的貨物適用9%的增值稅稅率。計算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9%)

應納稅額=銷售額×9%

(3)增值稅稅率6%

增值電信服務、金融服務、生活服務、現代服務、銷售技術等無形資產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計算公式: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6%)

應納稅額=銷售額×6%

(4)增值稅稅率0%

出口貨物、跨境銷售規定範圍內的服務、跨境銷售規定的無形資產適用0%的增值稅稅率。

 

4. 消費稅

消費稅稅率表:

消費稅稅目稅率表
稅目 稅率
生產(進口)環節 批發環節 零售環節
一、煙  
   1.卷煙      
(1)甲類卷煙 56%加0.003元/支

11%加

0.005元/支

 
(2)乙類卷煙 36%加0.003元/支  
   2.雪茄煙 36%    
   3.煙絲 30%    
二、酒      
   1.白酒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黃酒 240元/噸    
   3.啤酒      
(1)甲類啤酒 250元/噸    
(2)乙類啤酒 220元/噸    
   4.其他酒 10%    
三、高檔化妝品 15%    
四、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1.金銀首飾、鉑金首飾和鑽石及鑽石飾品     5%
   2.其他貴重首飾和珠寶玉石 10%    
五、鞭炮焰火 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52元/升    
   2.柴油 1.2元/升    
   3.航空煤油 1.2元/升    
   4.石腦油 1.52元/升    
   5.溶劑油 1.52元/升    
   6.潤滑油 1.52元/升    
   7.燃料油 1.2元/升    
七、摩托車      
   1.氣缸容量250毫升 3%    
   2.氣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上的 10%    
八、小汽車      
   1.乘用車      
(1)氣缸容量(排氣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1%    
(2)氣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    
(3)氣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5%    
(4)氣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9%    
(5)氣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12%    
(6)氣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25%    
(7)氣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40%    
   2.中輕型商用客車 5%    
   3.超豪華小汽車 按子稅目1和子稅目2的規定徵收   10%
九、高爾夫球及球具 10%    
十、高檔手錶 20%    
十一、遊艇 10%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三、實木地板 5%    
十四、電池 4%    
十五、塗料 4%    

(1)從價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計稅時

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自產自用應稅消費品

  • 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 用於其他方面的: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4)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的由受托方交貨時代扣代繳消費稅。按照受托方的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1-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適用稅率

(5)進口應稅消費品,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l-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6)零售金銀首飾的納稅人在計稅時,應將含稅的銷售額換算為不含增值稅稅額的銷售額。

金銀首飾的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徵收率)

組成計稅價格=購進原價×(1+利潤率)÷(1-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金銀首飾消費稅稅率

(7)對於生產、批發、零售單位用於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或未分別核算銷售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5. 關稅

關稅是指一國海關根據該國法律規定,對通過其關境的進出口貨物徵收的一種稅收(附件:內地關稅稅率表

1)從價

從價稅是按進出口貨物的價格為標準計征關稅。這裏的價格不是指成交價格,而是指進出口商品的完稅價格。因此,按從價稅計算關稅,首先要確定貨物的完稅價格。從價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2)從量

從量關稅是依據商品的數量、重量、容量、長度和麵積等計量單位為標準來徵收關稅的。它的特點是不因商品價格的漲落而改變稅額,計算比較簡單。從量關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

3)複合

複合稅亦稱混合稅。它是對進口商品既征從量關稅又征從價關稅的一種辦法。一般以從量為主,再加征從價稅。混合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關稅單位稅額+應稅進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適用稅率

4)滑准

滑准稅是指關稅的稅率隨著進口商品價格的變動而反方向變動的一種稅率形式,即價格越高,稅率越低,稅率為比例稅率。因此,實行滑准稅率,進口商品應納關稅稅額的計算方法,與從價稅的計算方法相同。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關稅稅額=T1、2×P×匯率

5)特別

特別關稅的計算公式如下:

特別關稅=關稅完稅價格×特別關稅稅率

進口環節消費稅=進口環節消費稅完稅價格×進口環節消費稅稅率

進口環節消費稅完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特別關稅)÷(1-進口環節消費稅稅率)

進口環節增值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完稅價格×進口環節增值稅率

進口環節增值稅完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特別關稅+進口環節消費稅

資料來源:由顧問會計公司提供、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3號附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